如果父母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该房产只归一方,那个该房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前述情况,且夫妻双方也没有约定该房产为个人所有,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就房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如何分割。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数额的补偿。
一、婚前的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的:
一、如果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如果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行起诉。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婚后双方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对另一方应折价补偿。
二、产权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情况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所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4、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婚姻登记之前由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产权只登记在首付款支付者名下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房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产权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对于装修费的共同投入问题,法律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鉴于房产装修对房产增值是起到一定的贡献的,应参照前述的共同还贷的相关规定,由产权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三、父母出资购房离婚要怎么办
1.如果一方父母是婚后出资的,则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子女赠与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反之,父母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怎样,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父母是婚前出资,且房产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字,则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如果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夫妻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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