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后失踪的,出借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一、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不出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但根据实践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
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该谁来负责?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或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然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一方不在家如何离婚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中的一方不在家,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离婚:第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起诉方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失踪,或死亡。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要出庭。一方不到庭的,法院一般是不会作出缺席判决的,但是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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