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想离婚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
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
2、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3、报警记录。
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4、验伤报告。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5、书证。
(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6、视听资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7、悔过书。
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二、老公家暴出轨但是又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老公出轨要离婚,如果还有感情,并愿意不计较,可以不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老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只能采取离婚的方式。但是在离婚中,由于老公是过错方,也可以不同意离婚,并证明与老公感情没有破裂,通常这种情况下,第一次离婚是不会判离的。
当然,如果愿意离婚,那就更简单了,可以和老公协议离婚,老公是过错方,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或者要求获得精神赔偿。如果老公采取离婚,可以尽量多收集老公的出轨证据,证明是婚姻中的过错方,这样在财产分割上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家庭暴力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还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对您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决定。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及医院检查记录等等,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在实践中诉讼离婚时,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在等6个月再次起诉后,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一般会判决离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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