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生利息费和滞纳金
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大部分银行规定全额罚息,全额罚息是指即使客户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在计算罚息时不扣除偿还部分,利息费用通常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
若持卡人连最低还款额都没还清,除了循环利息费用,还会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计算。
二、被暴力催收
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信用卡还款催收外包给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催债手段比较粗暴,给客户带来很大困扰。
三、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银行经三个月催收未还,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约客户来说,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仅给自己名声带来影响,还会损失更多的成本,除了要缴清欠款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可谓雪上加霜。
四、留下信用污点
2006年央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在2012年起央行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已经上线,2009年10月以前的信用卡、贷款逾期均不再展示,且此后逾期记录留存的时间为5年。此举意味着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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