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形确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注销后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为消灭,一般来说无法再追究其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能因为公司合并、分立、破产等原因而被注销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破产导致公司注销的,在破产清算结束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在原公司注销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债权人无法再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总的来说,具体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二、新开的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新签合同是否有效?
法人的变更主要是指,法人的合并与分立。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合并或分立后,原法人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换句话说,法人变更之后,原法人新签的合同继续有效。具体来说:第一,法人合并的情形。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原法人签订的合同,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第二,法人分立的情形。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法人签订的合同,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
三、公司转让后找不到法人怎么办?
公司转让后若需要查询法人的住址等私人信息,可通过查询工商详档的方式获取。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转让”这个名词不是法律上概念,法人能否找到不会对公司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产生必然影响。当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时,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当公司分立(包括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也并不改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资格,其可以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相关的责任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综上,无论公司的资产或股权转让,还是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公司合并、分立,均可以找到相应的主体承担责任,并不需要找法定代表人承担。若确实需要找到法定代表人本人,可通过工商详档了解其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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