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深圳将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职工可对工伤、病、残等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已参保工伤险职工如进行工伤鉴定,费用由社保基金报销。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专家分析认为,《办法》的出台可有效规范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深圳将设立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医疗鉴定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和专家聘任,以及管理、组织和监督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规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鉴定专家要求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属医学专业知名权威专家或者学科带头人。
据介绍,如职工要申请鉴定,可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鉴定委员会将在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多名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如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复审鉴定。复查鉴定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必要时可从市外专家库中抽取,并可委托医疗机构协助诊断。如果对复审鉴定结论还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收取鉴定费,其中属于参保的工伤职工的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职工申请鉴定,如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申请免交鉴定费;其他类型的职工申请鉴定费,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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