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定罪免处的法律效应
时间:2023-07-03 07:50:29 2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可以当警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人民被定罪的,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但还是会被撤职的,不能再当警察。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没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其他情节才免予处罚,它不同于无罪释放。

警察定罪免处影响工作吗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有职务的一般会撤销职务,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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