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基本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买方选择申请同行抵押或跨行抵押;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让抵押贷款并提交相关材料,银行审查转让抵押贷款申请;
4、买卖双方共同向原抵押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卖方与原抵押银行终止原抵押贷款协议,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5、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6、买受人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权人为抵押银行的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第四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最后审核后,通知承办银行放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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