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废债务并不是抽逃出资的行为,逃废债务是属于债务违约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欠债不还,而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出资通过各种手法抽离公司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诉讼证据的构成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诉讼证据规格的构成,必须同时具有证明该罪构成要件的形态证据:
一是必须有证明侵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单一客体的形态证据;
二是必须具有证明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劝,虚报资本,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的形态证据;
三是必须具有证明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单位等特殊主体的形态证据;
四是必须具有证明由主观故意构成,并且具有“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等后果“内容”的形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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