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约;
第二,承诺;
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
第四,格式条款;
第五,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或多方都存在订约主体;
2、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3、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
合同未经承诺,只停留在要约阶段的,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开始,合同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的立法。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与成立条件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在约定的权限内作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成立条件是:合同存在双方及以上当事人;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三、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采用要约、承诺等方式订立合同;3、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4、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