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一般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总体规划区的,工伤认定一般由被保险人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进行伤残认定,工伤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医疗期满或者医疗期满后鉴定。
(1)医疗期满前已经鉴定的,医疗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结束后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申请
(3)因病申请伤残分级和其他认定的,应当在疾病发生后、治疗结束前提出旧伤复发认定申请
生病或不上班应按相关时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被考核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考核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工伤医疗,病情相对稳定,被鉴定人应当已完成最长期限的工伤医疗,且病情相对稳定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伤残,伤情相对稳定的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自理障碍有三个层次:完全不能自理,大多数不能自理,有些不能自理,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四)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价。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应当及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发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核鉴定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律师
全文7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