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法院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有效的约定管辖,那么原告就应当到约定的管辖法院去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或者说约定管辖无效,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以原告可以选择到被告(借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在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借款人股权变更后借款合同是不是重签
1、借款人股权变更不是借款合同重签的情形,借贷双方协商变更借款合同的,双方可以重签借款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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