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要有职位吗
(一)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据此,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由董事长担任;或者由执行董事担任;或者由经理担任。
(二)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可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由公司章程规定,至于是否必须担任一定的职务,该条并无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须担任一定的职务,应当坚持公司自治原则,由公司自由决定,法律原则上不宜干预。法定代表人担不担任职务,担任何种职务,是在内部人员中选定,还是外聘,应当由公司也就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而言,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相应的职权,对外代表公司,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休戚相关,原则上都会选择有一定能力的内部人员担任并赋予一定的职位,即使聘任外部毫不相干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或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支配、控制之下从事民事活动,据此,也无必要限制法定代表人必须担任一定的职务甚至是法定的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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