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在继承开始的时候,就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房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发生继承,此时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房产,即继承人获得房产的物权,无须进行物权变动的公示。如果继承人要对所继承的房产进行处分的,必须先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因继承取得的房产,可以不需登记。但是未登记的,处分该财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如何去公证局查有没有遗嘱
(一)网络查询
根据中公协和各省公协有关的规定,自公证机构成立以来所有在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公证事项,公证处均需将公证书编号、遗嘱人姓名、遗嘱人法定身份证件号码、遗嘱人出生年月日、公证机构名称、公证书出具日期等信息登录备案,以便全国各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变更、遗嘱继承公证时查询,有效避免错证的发生。
(二)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对外窗口
向该窗口提供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查询被查询人在哪个公证处做的遗嘱公证,随后携带证明去该公证处调取公证文书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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