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
一、离婚没有财产分割还需要写协议吗
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离婚登记,而办理离婚登记除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供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内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当着离婚登记工作人员的面签订。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方式的必备材料,即使没有财产分割也要写离婚协议,至于没有共同财产的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条款。而诉讼离婚,是一方作为原告起诉另一方,在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下离婚的情况。这种情况双方不需要自行签订协议,至于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可由双方自行申报,最终按法院调解或判决为准。
二、民法典中口头离婚协议有效吗
口头离婚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条件。
三、协议离婚双方都应该签离婚协议吗
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面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必备的书面材料之一,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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