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抵质押循环贷款
定义:
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是我行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客户提供的我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物情况,为其提供的一种融资便利产品,借款人在我行核定的额度金额内可循环周转使用的贷款。
适用范围:
自然人申请的有抵(质)押物担保的个人贷款业务
可以接受的抵押物:
目前我行可接受的抵押物只是住宅,具体要求如下:
1、用作抵押物的必须是借款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拥有合法、完整所有权的住房;所有权属于借款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外的人员或借款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他人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不能用作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项下抵押物。
2、如果是借款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拥有所有权或借款人与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时,必须由该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法定监护人)和/或共同所有权人(或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直接到银行当面签署所有相关文件资料。
抵押率规定:
抵押物的楼龄在十年(含)以内的,抵押率不超过50%;楼龄在十至十五年(含)的,抵押率不超过40%;楼龄在十五至二十年(含)的,抵押率不超过30%。楼龄二十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接受抵押。
质押物:
必须是中国银行一级分行及直属分行本辖区内各储蓄网点所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并办理存单核押和登记止付手续。使用第三人(出质人)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办理质押贷款,需出具第三人书面同意的文件,同时出示本人和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印留存。
质押率:
人民币存存单质押率不超过90%,外币质押率不超过80%。
贷款用途:
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可用于一切合法个人消费支出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借款人在使用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时,必须明确说明资金用途。
额度有效期: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2、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项下单笔用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如果是用于购买汽车和住房,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剩余有效期。
还款方式:
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如用于个人消费,应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对于有过两年以上正常还款记录、资信良好的客户,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活动,在满足利率上浮条件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可以允许采用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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