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婚前双方或婚后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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