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充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南充住房公积金在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可以查询或办理提取。
二、南充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4.二手房购买提取
非房屋类:
南充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房屋类:
南充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南充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温馨提示:
1、缴存人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2.职工凭缴存存折、单位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提取手续。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理,不准予提取的应说明理由。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实际购买费用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每年实际还款本息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
3.租赁自住住房,每次提取金额为年度租赁费用超过本人和配偶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5%的部分,且家庭年度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4.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金额小于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或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
全额提取:
南充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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