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处理措施有哪些
(一)无事故损失的处理
1、出现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应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
2、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在日常的保安巡视中,加强对其的监督。
3、对于未能找到肇事人的,要及时清除坠落物,并由工作人员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显示物业管理对此事的关注。
(二)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
1、对于造成财产与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事故,物业公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查找肇事者。
2、及时足额购买公共责任保险,以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公众责任险仅限公司产权房屋,已售房屋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三)对待事故投诉的处理
出现业户对高空坠物的投诉时,物业公司要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按上述(一)、(二)两类情况及时处理,安抚受害人情绪,并予以回访,作好相应的记录备案。
二、高空坠物该如何划分责任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然而,面对高空坠物这种侵权行为,在很多时候,并不好明确责任人。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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