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可以办理户口迁徙。
1、户口迁徙所需准备的材料
1)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属于结婚或离婚分户的,需提供迁入户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户口迁移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并盖章版确认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除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
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了房产怎么办?
离婚了房产处理如下: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即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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