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有效期几年
1、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有效期是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按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三、《居住证》
1、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居住证将附加公共服务,随着使用者在京生活、工作的时间越长,公共服务也将随之“升级”。
3、2014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4、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申请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父母手写的寄宿证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孩子的父母也有可能本身就是在当地居住的房子,父母本人就按照目前居住的一些实际状况开证明就行了。办理居住证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保证提供的这些材料是真实的,如果经查证有伪造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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