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时限确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约定好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即可。
现在注册公司已经取消了实缴制,实行认缴制,不再需要验资,所以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账户的填写条件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股东认缴出资款是如何账务处理的
股东认缴出资款账务处理应该包括印花税的账务处理、实际收到了资本注入的时候、借:税金以及附加印花税、贷:银行的存款。
新成立企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由实缴的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的登记制,股东可以自己约定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的方式以及出资的时间。取消了有关企业的股东应该从公司成立当天开始两年之内缴足出资额,投资企业是可以在五年之内缴足出资额的。
股东认缴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和实缴股本是两个概念。认缴制是国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以及鼓励创业出台的政策。是指由企业股东认定认缴金额、出资期限等等。财务进入资本金股本不是认缴资本,而是实缴资本。经常出现股东的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有差额,而且迟迟不到位,影响资本金的及时入账。
三、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实缴到位吗
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原则上无需实缴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但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实缴到位,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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