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死了外孙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3-03-05 09:50:21 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继承权,跟法定继承不同,女儿死亡死亡的外孙可能通过转继承或者代为继承来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那么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如果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所以如果女儿死亡的,那么应当由女儿继承的部分可以由外孙代为继承。如果女儿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那么则由外孙转继承遗产。

一、在填写继承人证明时注意的点

1、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写明父母、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即可。

2、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写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基本情况即可。

3、如果存在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除写明上述1的内容外,还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的基本情况。

4、如果存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除上述有关内容外,还要写明继承人、转继承人的基本情况。

二、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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