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刑事犯罪是共同犯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同一案件中接受法院审判。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并有真实、充分证据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起诉,定罪判刑。因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不清,缺乏证据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延长拘留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措施,继续调查,抓紧结案。因同案犯在逃,没有真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或者已经查明的情节明显轻微的,应当先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处理。所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另案处理只是另行追诉和审理,本案可以结案,但并不意味着另案已经结案。
同案犯可以委托同一个所的律师吗
根据《律师法》规定,可以委托一个律师所的律师,但同案犯不能同时委托一个律师。不可以。当事人在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两名律师为其辩护,那么该律师事务所应该委派两名律师出庭,但是在出庭时只有一名律师,那么律师事务所的行为,明显是疏于对律师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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