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与其有特定联系的他人之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间接责任本质上是民法中“自己责任”的例外,根据现代各国民法中的代理制度、监护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的规定而产生。
交通肇事同等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赔偿人的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方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
在这里,我们具体分为轻伤以上和以下两种类型:
1、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下的,也就是轻微伤的,肇事司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实际的开销费用。
索偿的时候,争取肇事方和受害方协商和解。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2、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
对方报警的,警方根据具体情形,定罪量刑,这个时候就不是赔偿民事损失那么简单了,还有坐牢的风险。
上面说到的肇事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钱赔,特别是一些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赔偿可不是小数目。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实践中,有常见的两种方法:
(1)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
(2)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可就肇事司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
(二)赔偿车的损失
首先我们分有无保险两种情况。
1、有保险
车主有购买车险的,可以通过车险代位赔偿实现赔偿。
车险代位赔偿的意思就是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先行向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
譬如,你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你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你,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2、没保险
车主没有购买车险,或在车险赔付范围之外的,可以拿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索偿损失。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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