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权应由监狱行使。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一、假释的家属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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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家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但如服刑人员有附加刑的罚款未交的,可以帮助缴纳,此外,需要做的就是当法院裁定假释后,回到家里配合政府监管。
假释只能由罪犯本人申请。刑罚执行机关、犯人家属均无权利代替罪犯申请,因为这是罪犯的权利,别人和国家机关不能行使。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监狱提出建议,是基于罪犯的刑期、获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查,在罪犯申请、监区推荐、监狱审核等很多程序之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
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二、监狱提请减刑到法院多久能批
法院审理减刑没有期限规定。一旦法院作出了减刑的裁定,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监狱、检察院和罪犯本人。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假释有哪些法定程序
假释的法定程序主要是:
1、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和有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假释建议书后,应当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的裁定;
4、犯罪分子的假释考试期限因原判刑罚和执行情况而异。
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非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按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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