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安機關都在實行執法規范化建設,處理打架鬥毆事件,應該在第一時間內給受傷者開具法醫鑒定介紹信,好為下一步的處理提供證據,你說的派出所不給你開法醫鑒定介紹信是不對的,應該向他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反映。至於沒有派出所開具的法醫鑒定介紹信而做的鑒定,只要具備鑒定資格的部門正常出具的就是有效的,如果真要是造成輕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訟訴,構成輕傷害的,根據法律可以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法醫給你出具傷情鑒定,必須有辦案單位的委托書,無論是公安局的鑒定機構還是社會司法鑒定機構,都是辦案單位委托,沒有委托書,不會給你做的
第二法醫鑒定需要你住院的材料,比如說住院病例、CT片、報告單等,這個只有治療出院後,病人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醫院的病案室調取
第三你現在的傷情如果沒做開顱等手術,保守治療的話,輕傷的面大些
第四如果法醫給你出了傷情鑒定書,不是你去起訴,很可能有兩條路,
1、派出所可能給雙方協調一下,雙方達成諒解協議,對方先辦取保候審,然後等卷宗到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或者判緩的情況;
2、如果協調不了,按法律程序,最後對方可能是3年以下有期管制或者拘役第五經濟賠償可以等到法院開庭,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判對方陪你
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後24小時內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受害人去做法醫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後先治安拘留行為人,再轉為刑事拘留,刑拘後7日內、最長37日收集證據向檢察院提前批准逮捕,檢察院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派出所在批捕後2個月內繼續偵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有1個月的審查期限,檢察院向法院移送,法院最長3個月內審理作出判決,受害人可在任一訴訟階段與犯罪嫌疑人家屬協商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寫諒解書,否則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法院一並審理判決。
全文7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