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双方要到现场吗?
时间:2023-03-11 02:50:26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预约离婚可以在网上预约。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要签字盖章才会办理手续。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

一、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办法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候,这和正常人离婚程序一样。若是病发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依法指定其父母或其他作为法定代理人,由其父母代理其参加诉讼。

(2)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双方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都会依法准予离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孩子出生多久后男方可以要求离婚

男方在孩子出生一年之后可以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原因如下:

1、在女方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或流产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存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时,男方也可以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协议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要求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

2、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3、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双方都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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