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欺诈罪的主体特征
时间:2023-04-24 20:41:01 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破产欺诈罪的主体特征

破产欺诈罪的主体特征包括破产人本身、债权人和其他参与人。就中国来看,当破产人为破产欺诈犯罪主体时,应当追究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级职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债权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其他人债权人或破产人或妨碍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债权人也可成为破产欺诈犯罪主体。

其他参与人是指参与破产程序,与破产处理有关的破产财产保管人、清算人、法院破产执行人员或其他负责监督、保管财产的人员等。这类人员如果其行为对债权人、破产人造成侵害,或妨碍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情节严重的,也可成为破产欺诈犯罪主体。

二、破产欺诈罪的客体

破产欺诈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一方面侵犯了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另一方面则直接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的经济利益。破产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与破产管理活动有关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而破产欺诈罪是破产犯罪的个罪之一,因此,它也侵犯了与破产管理活动有关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另外,它也侵犯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破产欺诈罪的概念

破产欺诈罪是破产犯罪中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犯罪之一。它是指破产人或其他破产程序参与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期限内,或在破产程序中,以图谋自己或他人利益或以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实施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欺诈行为。

我国香港地区破产条例所列举的破产欺诈行为竟有20项之多。外国或地区破产法所列举的破产欺诈行为的共同特点是,均采用狡诈、欺骗的手段,或将破产财产隐瞒、藏匿;或假赠亲友,私下转移,最终转归自己:或放弃债权,无偿转让,以求其他利益等等。其最终目的均在于使破产财产减少,以损害债权人利益。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破产欺诈罪的主体特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破产欺诈罪的主体特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