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判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并且法院的执行法官会带着法警上门强制收取诉讼费、公告费、本金及利息和双倍迟延履行金。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就会进入“黑名单”成为失信人,也就是俗话说的老赖,办信用卡、贷款等服务会受限,甚至会影响今后坐高铁、飞机和子女的升学就业。
被强制执行后会终身留下污点吗
不一定。但是如果债务人陷入强制执行程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例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法院可能会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待执行程序结束后,相应的措施就会解除。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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