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被告死亡的管辖
时间:2023-04-03 08:30:41 2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的案件管辖是哪个法院

一般接收借款地为合同履行地

1、债务人死亡的,就债务偿还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借款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借款地为合同履行地。

2、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行动建议:

1、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

2、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的监管合同内容中是否有借款的用途有明确说明。

3、需要搜集其他证据证明此债务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可以是跟对方的通话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等。

二、债务人死亡该起诉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一,原告起诉,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

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根据以上关系来确定被告是谁。

三、借贷纠纷民事诉讼需要的证据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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