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司法对法人转让后债务的处理方法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法人转让后,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来承担。因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常是以认购的股份来承担责任。
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此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义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若被转移的债务上有抗辩权的,新债务人也可以行使。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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