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补正是指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中,申请人通过提交更正后的文件的方式克服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存在的格式方面的缺陷。
在主动修改或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时,应办理补正手续:提交补正书一式一份、修改后的替换页一式二份。其中补正书应当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印制的表格。
一、专利权的分类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的授予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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