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具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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