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加立功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可取保:(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自首坦白立功的区别
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还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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