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平与周池相邻而居,王平家的房子稍高,王平家的房子掉下一砖将正在做饭的周池的妻子划伤,在索赔遭拒绝后,周池将王平打伤。2月9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周池赔偿原告王平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的70%,即573元,其余原告自负。
王平与周池两家房屋相邻,王平家房屋系五层砖混结构楼房,周池家为二层土木结构瓦房。2008年7月26日王平家一砖块从五层楼处掉下,砖块砸在周池家厨房屋顶,将厨房屋顶砸烂,瓦片砸碎,瓦片还将正在厨房内做饭的周池妻子胡玉莲头部划伤。胡玉莲的婆婆见儿媳被王平家掉下的砖头砸伤,到王平家要求王平将砸烂的房顶修好和给付胡玉莲划伤的医疗费,遭到王平家人的拒绝。胡玉莲的丈夫周池回家得知此事后也到王平家要求赔偿医疗费和修好房顶,同样遭到王平家的拒绝,周池便与王平发生争吵和拉扯,周池一怒之下将王平殴伤。王平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乙级,用去医疗费用等819元。王平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池赔偿医疗费用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次纠纷的起因为原告王平家落下块砖砸坏被告周池家厨屋顶及胡玉莲受伤,而王平家拒绝赔偿而引发。原、被告双方在处理该纠纷过程中方法不对,被告在原告拒绝修复屋顶赔偿损失时缺乏冷静,与原告发生争吵将原告殴伤,对本次纠纷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原告家掉砖砸坏被告家房屋及损伤他人拒绝赔偿引起纠纷也有过错。遂川县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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