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区别在于债务清偿时的顺序不一样。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一、担保人追偿能追回来吗
可以,担保人在帮债务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后,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但是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时要注意该款是否该还,有无已还或是不用再还的情况。同时在还款后要收到已还款的依据且收回相应借款依据。最后也要注意是否只有一个担保人,是否有其他担保人一同承担担保义务。
二、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共同还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记录等等能提供与主贷款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
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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