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一人抢劫还是团伙抢劫,只要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都构成抢劫罪的既遂。区别只是多人抢劫如果区分主从犯的话,主犯的量刑要重于从犯。例如:(1)一人抢劫:所有的犯罪行为均由该实施抢劫的这个人承担;(2)团伙抢劫:三人实施抢劫犯罪,其中一个人是组织者、作案工具准备者,且在抢劫中积极参与,在抢劫犯罪中作用较大,那么这个人可能会认定为主犯,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其他两名参与者在抢劫中所起作用较轻,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团伙抢劫未遂怎么处理
团伙抢劫未遂的,按抢劫罪论处,因其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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