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的话,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般不会否定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处理条款。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所以在审理的时候只要把该夫妻列为共同被告,判双方一起偿还债务。
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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