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权一方有权处置吗
时间:2023-04-02 18:41:33 4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共同债权,一方有权处置,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债权是指当事人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债权债务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区别是:债权是以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债务人承诺在未来约定的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由于合同、侵权、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些行为的权利。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借给债务人。

二、债务人是指参与债务关系的双方吗

债务人是指参与债务关系的双方。即称之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没有任何一方,债务关系就无法建立和存续。对债务加入规定有明确规定:债务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三、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1.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

2.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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