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何时取得以获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
如此房已在婚前取得了产权证应视为是你个人的财产。
离婚时女方不能主张分割该房屋,但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另外,房屋的升值部分,也应当做为共同财产分割,
以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房款的比例作为应分割升值部分的比例。
2.你们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财产归属协议公证即可。
有此协议的,双方离婚时按协议的约定分割房产。
一、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算
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分割规定如下:
1、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3、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配规定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如下:
1、存续的期间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
2、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之,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分割规定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协议书的法律误区
离婚时,常常有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而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又往往不会对离婚的条件重新认定。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避免以下这些误区!误区一:“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要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误区二:“财产已分割完毕”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误区三:仅仅约定“婚后按揭购房归一方所有,该方还贷”婚后按揭购房,夫妻作为共同还贷人,仅凭《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当然解除一方对银行的还贷义务,必须向银行要求减少共同还贷人。误区四: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上述共同房产系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前,任意一方均可撤销共同房产个人份额的赠与。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离婚协议书》,如此上述赠与才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误区五:抚养费只能约定给付到孩子18周岁。双方可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而在未约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情况下,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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