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养孩子,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第一收养一方无子女。第二收养人有抚育被收养者的能力。第三在医学鉴定,被收养者无重大疾病。第四收养者只允许收养一名孩子。第五收养人和送养人必须是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十岁以上的被收养者,必须征询被收养者个人意见。第六一旦收养关系成绩,收养方需将其抚育成人,否则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领养孩子所需要的手续一般是带齐材料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即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上交材料和申请书之后,在收养登记机关同意之后就可以顺利进行孩子的领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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