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根据险种不同有所区别。如人身保险,需要提供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等等;机动车辆保险需要提供交强险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等。
一、交强险理赔怎么赔偿处理
交强险理赔的赔偿处理:
首先要向保险公司提供购买保险的保险单,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二、意外险受益人可以写谁
法定受益人确实都是自己的亲人,但是还是建议大家指定受益人,因为指定受益人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一般来讲,法定受益人通常涉及的人数会比较多,在领取保险金时,这些人必须集中一起去理赔,每个受益人都必须在场,还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文件,如和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等,如果有受益人离世了,还需要相关死亡证明等,手续更繁琐,往往会影响理赔时效。
而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遭遇极端风险时,受益人只需要提交与保险责任相关的资料(如保险合同、被保人死亡证明、以及其他与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有关的材料)以及受益人本人的资料(如身份证明、银行卡)就可以了。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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