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应按下列程序依法进行:
1、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订立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
2、由债权人及时地通知债务人;
3、由债权人办理债权的转移手续;
4、由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义务,行使抗辩权。
一、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如何行使抗辩权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次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后果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有权拒绝。债权转让通知书应当由原债权人,即债权转让人发出,因此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定要确保债权人已经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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