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合同是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条款,限制双方继续就合同进行协商的合同。至于意向书或认购书,只是双方就是否购房达成意向性协议,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并不包括在内,房地产买卖关系的成立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关系。二者在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式、违约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购房协议可以转让吗
购房协议可以转让。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没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可转让。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若是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之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该按照商品房买卖关系进行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