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没有遗嘱子女继承遗产时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情况如下:
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代理母亲所生育的子女。
代理母亲所生育的子女在孕育、分娩过程中并不是妻子亲自进行,而是由代理母亲行使,所以,许多学者认为,这种子女应以养子女的身份加以对待。
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生育的代理制度,但从身份权的专有性和人权保护的考虑,代理母亲与法不容,我们认为,法律不应予以保护。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代孕技术,代孕技术实质上就是指代理母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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