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恶习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的;
7、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的。
对方提出离婚的时候怎么办呢
对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可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就可以申请领取离婚证。但如果不想离婚的,可以不同意离婚。对方只能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才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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