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可以把孩子送养:1、孤儿的监护人;2、儿童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4、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领养孩子没办领养登记手续是否合法
收养未成年子女,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私下送养、收养孩子,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不属于合法的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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