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外的调解程序是指在离婚诉讼之外,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调解申请,由其进行劝说和调解工作,以达成离婚或不离婚协议的程序。这种程序的优点在于,可以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促进和解和谐关系的建立。
离婚诉讼外的调解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双方当事人或在法院的调解下,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2.调解机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劝说和调解工作;
3.在经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有哪些作用?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是解决离婚问题的重要环节。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沟通,寻求达成离婚协议的最佳解决方案。调解有助于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增加当事人的互谅与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调解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充分、灵活的离婚条件,使离婚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应积极发挥调解的作用,促进当事人的和解与离婚。
离婚诉讼外的调解程序是解决离婚问题的重要环节。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沟通,寻求达成离婚协议的最佳解决方案。调解有助于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增加当事人的互谅与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调解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充分、灵活的离婚条件,使离婚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应积极发挥调解的作用,促进当事人的和解与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8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