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和备案合同的条款应该是一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若工程经过招标、施工合同经过备案,则只能按备案合同进行结算。若备案合同对有利,则可以签,否则的话,就不要签。一旦发生纠纷,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则只能按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一、怎样撤销备案的施工合同
承包人可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发包人也可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施工合同解除后,必须签订出面解除协议。该协议生效后10日内承发包双方将施工合同变更或解除备案登记表按其管理权限分别保送市或区、县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合同解除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属于必须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合同解除后必须重新进行招投标,而在申请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前,必须先持解除施工合同的书面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仲裁委裁决书等办理解除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此项规定就给经过备案的建筑施工合同解除隐形规定了条件,对于必须办理招投标的项目,在合同解除后必须有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或判决、裁决,当然不必须经过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是否应该在合同解除后必须签订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甚至备案,法律、法规对此没有规定。
二、亦庄的施工合同备案在什么地方?
亦庄的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国家已经全面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
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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